【新聞】苗栗南庄路跑帳棚無警示 警員撞斷 3 肋骨

發表於 2019/10/28 1,777 次點閱 0 人收藏 0 人給讚
給讚
收藏

2019-10-28 00:15 聯合報 記者范榮達/苗栗報導


苗栗縣議員陳光軒昨天探視受傷陳姓員警,質疑南庄山水悠遊路跑活動帳棚違規肇禍。(圖片來源:陳光軒提供) 


2019 南庄山水節系列活動山水悠遊路跑昨天登場,3500 人參加,不料 25 日晚上 8 點半左右卻傳出意外,頭份警察分局南庄分駐所 1 名陳姓警員下班途中,騎機車撞上路跑活動帳棚,造成全身多處擦傷、挫傷,骨盆及肋骨骨折,苗栗縣議員陳光軒昨天質疑山水節帳棚違規,未加警示設施肇禍,要求警方協助究責。

記者昨晚 6 點多查證山水節主辦單位南庄鄉農會人員,都沒有獲正面回應,總幹事陳乾安請接電話的人轉達「明天早上再說」;推廣部主任廖勝榮表示,他已經睡覺,為地方發展盡心盡力,他很累了,找時間再聊。

南庄山水節是年度盛事,昨天清晨路跑登場,3500 人參加,不過,先前傳出意外,陳光軒昨天下午探視陳姓警員,陳光軒說,原以為是一場自撞車禍,沒想到不是這樣,陳姓員警還受傷嚴重,斷了 3 根肋骨,連呼吸都會痛。

陳光軒指出,陳姓員警 25 日晚下班要回頭份市住處,途經南庄鄉南富村 124 乙縣道 3.2K 處,因天色昏暗,一時不察撞到路跑活動的帳篷,但帳棚路權 26 日上午才開始,主辦單位未依照規定搭設,帳篷還占住部分機車道,且沒有設置交通錐、爆閃燈等警示設施,他要求警方究責,並慰問受傷警員。

頭份警察分局已對吳姓搭棚架業者,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 82 條第 1 項第 3 款利用道路為工作場所開罰,並協助受傷陳姓員爭取相關的賠償。


資料來源:udn 聯合新聞網


*跑步新聞 盡在運動筆記* 

往下滑看下一篇

抵達終點!沒有更多文章了!

請在此留下訊息,我們會盡快回覆您的問題

跑步足跡 + 30